“光伏上網標桿電價”政策是根據光伏發電的當前成本,并考慮合理利潤后制定的電價,光伏項目開發商以這樣的價格將光伏電量出售給電網企業,其中,高出當地脫硫機組上網電價的差額部分采取“全網分攤”的辦法對電網企業進行回補。
目前我國的政策只對在高壓側上網的大型電站采取“上網電價”方式進行回補。而對于用戶側上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,則采用按發電量定額補貼的方式。在有些國家“上網電價”政策不但適用于大型光伏電站,而且也適用于 分布式光伏系統 。

“上網電價”政策在 分布式光伏系統 的技術特點如下:
- 光伏系統 的并網點和發電電量計量電表安裝在用戶電表的外側,即并網點在電網側;
- 光伏電量全部饋入低壓公共配電網;
- 電力公司根據光伏電量以“上網電價”全額收購光伏電量,按月結算;
- 用戶從電網取電則同沒有裝 光伏系統 時一樣,根據用戶電表繳費。